步骤1:买家联系生意买卖中介,让中介了解您的生意需求,购买预算和资金准备情况,个人经验和背景等信息。
步骤2:与生意买卖中介签署保密协议,生意中介认证买家真实意愿以及经验和财务能力后,提供生意介绍文件(Information Memo)及相关资料。意向买家通过生意中介进一步搜集资料,进行现场考察,与卖家洽谈。
步骤3: 和自己的顾问包括会计师和律师一起筛选评估感兴趣的生意,开展尽职调查。尽职调查要求买家提供的资料可能包括:
- 租约,租金发票及其他杂费发票
- 最近2-3年财务报告,BAS;如果可能请卖家提供自己的财务记录
- 加盟协议,如有
- 上下游合同和发票
- 员工结构及工资
- 资产及其他细节
- License及Permit,IP等
- 如有可能,在适当的时间访问业务主管或高级管理层
- 其他
步骤4:买家可能在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前被要求提供书面报价,此报价仅为意向报价,不具备法律效力;提供报价前买家应该已经做完部分或全部尽职调查工作。买卖双方在完成交易的初步协商后,可以签署意向性协议(Heads Of Agreement), 约定已经达成的重要条款,支付定金或诚意金至生意中介的信托账户中。除非买卖双方同意,直到合同交换前定金须退还给买家,当然如果买方退出交易后有可能由买方承担相关费用。
步骤5: 由卖方律师出具合同,买卖双方律师根据双方达成的意向性协议详细约定合同细节,签署合同并必须支付最少为合同金额的10%作为合同定金。合同内容除标准文本外,还可能包括特殊条款,如
- 非不竞争条款:即卖方在出售生意后,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不得从事相同的生意
- 合同成交取决于租约,即若租约转让没有获得房东同意,买家可无责退出合同
- 如必要的permit &licence没有成功转让,买家可退出合同
步骤6:租约转让及生意过户
租约转让或新租约签署是小生意过户中最重要的条件。无论是将租约从卖家处转让给买家,或者买家与房东订立新的租约,目的都是使得买家拥有该生意所在店铺的租赁权,这个过程一定要得到房东的同意。向房东申请转让租约时,买家需提供个人经验和资产负债材料给房东审核。生意交接包括租约转让,License和Permit,员工,培训安排,资产和库存,business name和IP,客户资料等等。